家庭经济困难从字面意义理解为家庭成员收入低,家庭收支不平衡,经济难以支撑。
家庭经济困难是相对的,放大到国家层面分城市和农村,各个省份地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都不一样,沿海地区和内地的标准也不一样,这个最主要是分地区经济水平来决定的。
比如2016年国家对农村贫困户的定义是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300以下,这种家庭就属于经济困难家庭,可以得到国家拨给的补助!在医疗、教育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但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扶贫标准又可能会比国家线高一点,这取决于地方的经济水平。
此外针对在校大学生、残疾人、特殊病例、移民、灾民家庭困难的标准又有所不同。
了解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定义后,我们就可以理解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了:
1、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在当地制定的贫困线以下;
2、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受灾、特殊疾病、交通事故等)造成家庭收支无法平衡;
一般来讲,具体表现就是以上两种情况。
四种情况属于生活困难: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以上所说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当年四月二三十日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
以上四种情况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没有闲钱
衣不蔽体
食不果腹
上无片瓦遮身
下无立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