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生病合同期满了被辞退是否能提出赔偿?

2025-03-12 02: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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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要求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这些情况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跟你的事儿有关的是第三项与第五项。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解约,即使医疗期满后按第四十条第一项解约的,也要按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如果不以患病论,只以合同到期为由解约的,按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非单位提高或维持原条件劳动者不愿续约的,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你说的情况肯定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按下面规定计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理论上,如你所述,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你支付相应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回答3:

你好,虽劳动合同到期,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45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合同应延续到规定的医疗期届满之日。医疗期以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标准计算具体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