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来说应该是归工商局管理,因为的确是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有两个途径,可以参考适用:
找消费者协会,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费的有关规定寻求救济;
找工商局。如果不予受理,请求上一级复议。(太麻烦不推荐)或者要求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书面决定)告知对方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走行政诉讼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