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护照需要材料:身份证原本、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
一、申请条件
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证窗口,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普通护照的换发、补发、加注申请等手续。
(一)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从未申请过普通护照的,属首次申请。
(二)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新照的属失效重新申请。
(三)申请换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一是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五)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
1、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3、换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换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4、补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
5、曾持照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在重新办理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手续,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在新申请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
二、申请材料
(一)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地户籍居民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需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四)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需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四、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均为每本20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
所需证件
一、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本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本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页);
4、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
办理费用护照200元,拍照50元,快递20元。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排队拍照(如果预先准备,就不用)
2、填写申请表
3、排队轮号
4、轮到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相片和拍照回执
5、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本
6、交费
7、拿回执(一定要记得拿回执,这是领取护照的凭证)
注意事项
一是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二是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三是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淡蓝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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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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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办理护照,必须要你本人到你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县)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43个城市可以异地办理的。
中文名:护照办理
方法:根据规定
地点:户口所在地县级
必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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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申请办理护照的程序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
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
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备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海淀受理点:海淀区阜成路67号
朝阳受理点: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二层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6:30
第二部分 填写申请表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定要认真细致,逐项如实填写。在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者蓝黑墨水,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具体项目的填写要求是:
第一页:
“申请人姓名”,填写本人姓名;
“受理日期”等项目无需填写;
第二页:
“姓名”,填写本人现用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字,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民族”,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公民身份证号”,逐格填写;
“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
“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户口所在地”,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户口所属派出所”,按户口簿上派出所的印章名称填写;
“政治面貌”,可以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者民主党派的名称;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填写原单位;
“联系电话”,填写可以直接联系的电话;
“家庭住址”,填写现住址;
“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
“前往国家或者地区”,填写此次拟前往的第一个国家或者地区;
“属第( )次申请因私出国(境)”,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国(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的情况;
“出境事由”,选择“旅游”一项;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第三页:
“境外邀请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人的关系”,填写“自费出国旅游”;
“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境外人员的单位和地址用中文填写;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