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办公设备由谁提供了吗

2025-03-29 08:17:0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办公设备应当由用人单位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提供给劳动者使用,但如果因劳动者原因将办公设备损坏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相关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答2:

劳动法没有这样的具体规定。按常规, 由用人单位提供必备的办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