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是一个未成年人,老师对你擅自处分行为给个提醒是很有必要的,因未成年人的判断意识与其成年人相比是有一定的差距。但老师没收你自行车、银行卡、身份证、手机等行为,是超越了老师管理的权限,也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你完全可以先向校长投诉,若不行,可直接到所在地教育局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若你是成年人,那老师的行为就大错特错了。
身份证和银行卡是不可以没收的!建议你告诉家长!联系学校教务处的主任!实在不行直接拨打110望采纳,谢谢!
这个可以申请上诉或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