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动产登记证书》的种类有十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二)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 森林、林木所有权;(四)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 建设用地使用权;(六) 宅基地使用权;(七) 海域使用权;(八) 地役权;(九) 抵押权;(十)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