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在兴办私学时的教学主体是什么?

2025-04-04 18: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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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在兴办私学时,是以礼乐为其教学的主体部分的。根据《论语》的记录,孔子的教育内容,在教学科目上,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六项;在教材上,是以《诗》、《书》、《礼》、《乐》、《易》、《春秋》这“六书”为基本教材的。“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在这里,“乐”的完成,显然是孔子教育完成的最后阶段。在此之前,受教者通过学习《诗》(其中包括弦歌颂诵),在内心修养、情感意象等方面得到培养和陶冶,再加上心智聪慧(“智”)与意志体魄(“勇”)这些“成人”的必要条件,又在礼的学习中学会各种社会礼仪、行为规范,在行为修养、人际交流等方面得到培养和陶冶,外在与内在修养两方面同时受到教育,最后才成于“乐”的。所以,中国的古典音乐在直接诉诸人的内在“心”、“情”的同时也离不开与“礼”的相辅相成,即所谓的“发乎情,而止于礼、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