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
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犯人被拘留时是否可以带手机,但在司法实践中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内不允许带手机。需要打电话时,通过拘留所民警批准可使用拘留所内专用电话。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坐牢不可以带手机的。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章(刑法的执行)
第十八条的规定: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根据《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服刑期间严格遵守下列纪律第六条:
(一)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
(二)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
(三)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
(四)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十三、监狱应当严格按照在押罪犯被服实物量标准配发罪犯被服,实行新收罪犯入监被服“零带入”。罪犯被服和囚鞋应按司法部规定的统一样式配发,罪犯内衣裤等其他未经司法部统一样式的被服由省(区、市)监狱管理局规定制式并统一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