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公司名称变更

2024-11-20 08: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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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名称变更办理的方式:由申请人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明变更事实及理由的相关证据、变更申请书等材料,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前往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变更,并发给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回答2:

公司变更名称的流程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 (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新公章)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二、需提供的证明

企业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扩展资料 :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参考资料:公司变更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