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砍人拉...难道还是写字做饭...
2 刀
刀在古代是一种单刃的砍杀兵器。它由刀身和刀柄构成,刀身较长,脊厚刃薄,适于劈砍。
最早的铜刀脱胎于石刀,形状很小。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青铜兵器便是铜刀。商朝的青铜刀,刀形较宽,刃端多向上翘。当时的刀主要用来砍削器物,宰牛羊,或防身自卫,还未正式用于战争。西周时期,出现了青铜大刀,柄短刀长,有厚实的刀脊和锋利的刀刃,刀柄首端呈扁圆环形,所以又叫“环柄刀”。在北京昌平县白浮西周木椁墓中出土两把青铜刀,一把刀身长41厘米,刀背微弓;另一把长24厘米,类似冰刀形。那时的青铜刀质地较脆,缺少韧性,劈砍时容易折断。与同时代的铜剑相比,刀的做工粗糙,形体笨拙,远不如铜剑精巧锋利。因而刀迟迟没有投身战场。
秦汉时期,钢铁问世以后,刀的制作工艺得到改善,形制上刀身加长,并且已有专门的战刀和佩刀之分。佩刀讲究式样别致,镶饰美观;战刀则注重质地坚韧,作工精良。在当时诸国战争中,兵车已渐渐退出战场,取而代之的骑兵队成为作战主力。因此单纯的刺兵器不足以发挥效力,擅长劈砍挥杀的钢刀的制作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据史书记载,三国时刘备令工匠造刀5000把;孙权则命造刀1000把;司马炎也曾一次遣人造刀8000把。这些刀是用来装备军队的,那时刀已成为主要兵器之一。最通用的刀要算“环首刀”,这种刀直背直刃,刀背较厚,刀柄呈扁圆环状,长度一米左右,便于在骑战中抽杀劈砍,是一种实战性较强的短兵器,在战场上的厮杀格斗中,许多将领往往长矛短刀并用,远刺近劈,威力无比。西汉时大将李广之子李敢“左持长槊,右执短刀,跃马陷战”。三国时南蛮首领孟获的妻子祝融夫人善使飞刀,百发百中。她曾手提八尺长标,背插五口飞刀,重伤张嶷,活捉马忠。
钢刀不仅用于战场上,而且在官场上同样地位尊贵。汉朝时,自天子至百官无不佩刀。佩刀表示达官贵族的身份等级。东汉时,对天子百官的佩刀形制及装饰都有极严格的明文规定,谁也不准许逾越。这种佩带用刀,从外形上要求精致美观,刀身通体雕错花纹,刀环铸成各种形态的鸟兽图案。例如东汉中山穆王刘畅生前的佩刀,全长105厘米,刀身饰有线条流畅的错金涡纹和流云图案。两汉三国时,诸国君臣莫不看重佩刀,有的几近嗜好,不惜花费重金,延请名师,耗用几年甚至十几年功夫,炼制宝刀。那时有名的制刀匠有阮师,据说他造刀“受法于宝青之虚……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陶,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所制的阮家刀“截轻微无丝发之际,斫坚刚无变动之异”。还有蜀国的蒲元,他运用当时的先进淬火技术造刀,具有独到之处。曾受诸葛亮之命,在斜谷造钢刀3000把。
隋唐时采用更为先进的“灌钢法”代替了百炼法,炼出的刀更加坚韧锋利。唐朝的刀有仪刀、鄣刀、横刀三种。仪刀是皇朝禁卫军使用的武器;鄣刀是一般官吏佩带用刀;横刀是专门装备军队的战刀。唐代制刀不仅注意保持汉民族传统的制作技艺,而且随着各国及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广泛交流,还吸收了不少外来的制刀技艺,促使战刀的制作更趋于实用。明朝军队使用最多的是“腰刀”。腰刀的刀体狭长,刀身弯曲,刃部延长,吸收了倭刀的长处,使劈砍杀伤的威力增大。明朝著名将领戚继光非常重视腰刀的制作,在其军事著作《练兵实纪》中对腰刀制作方法有着详细的研究与记载。清朝,刀的种类更为繁杂,有腰刀、滚背双刀、脾刀、双手带刀、背刀、窝刀、鸳鸯刀、船尾刀、割刀、缭风刀等等。其中被广泛应用于作战的是腰刀和双手带刀。腰刀上部较直,下部微曲,刃部略窄。刀身长三尺二寸,柄长三寸,重一斤十两(古时1斤=16两),一般用于骑兵作战。双手带刀,柄长一尺五寸,可容双手把握,刀刃长且特别宽大厚重,上部呈平线形。步兵在近身交战时,一刀砍去,可断敌首级或四肢。短刀在明清时代仍然是军队的主要兵器之一。
3 枪
古代兵器之一,武术长器械。由古代兵器矛演变而来。枪的长度约相当于人体直立,手臂伸直向上的高度。枪杆的粗细,根据使用者性别、年龄而异。枪缨的长度不短于20厘米。枪法以拦、拿、扎为主,这是枪术的基本动作。扎枪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入(缩、收)枪如猛虎入洞。扎枪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要法,故有" 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的说法。单扎、对扎的训练是基本功,也具有健身与表演的效果。拦、拿枪法,是挡拨防御之法,动作绕圈不宜大,防对方兵乘虚而入。此外,还有崩、点、穿、劈、圈、挑、拨等,都是枪术常用方法,要求缠绕圆转,劲力适当,方法正确。练枪时,身法要求灵活多变,活动范围大,步法要轻灵、快速、稳健,故有"开步如风,偷步如钉"之说。腰腿、臂腕之力与枪要合为一体,并要劲透枪尖。枪术在十八般武艺中比较难学,不易掌握,俗说:"年拳,月棒,久练枪"。枪的套路内容也十分丰富,如杨家枪、犁花枪、六合枪、四平枪、锁口枪、五虎断门枪等等。
长枪之物,由来最古,车战时代,将士利用长兵,弓矢之外,惟以矛为最适宜,故矛有丈八之称,枪之来,实始于此;惜当时虽为战斗之具,惟无一定使用之法;两阵相对,不过借此兵器,遥相击刺而已。相传枪实传自苗蛮,枪谱载: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不论男女,都娴武艺,艺精者王,群众慴服,莫敢有违;故武吃氏之族,小儿五六岁,即令习武,孱弱不能军者,父母弃之,里人不与伍;其族尤以长枪法着,枪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枪法之始也。按西方疑指西域,武吃氏之族,不得其考矣。至于此法于何时传入中原,则又各异其说,亦不必深究。总之枪法之起于武吃氏也,可以无疑。
枪和矛一样,是古代战场上使用最广的长形刺兵,后汉已有载录,但是刀刃锐长,还未脱离矛头形式。因为长矛使用不便,晋代开始逐渐流行用枪,当时所用的青铜矛头,体制也较以前略小,已与后世的铁枪头相类了。唐代善枪者甚多,《五代史·王彦章传》说:「彦章为人饶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铁枪,骑而驰突,奋疾如飞,而他人莫能举也,军中号王铁枪。宋代以后,矛在基本上就被枪所代替了,未曾公亮的《武经总要》就列举了十八种宋代长杆铁枪,其中有:捣马突枪、双钩枪、环子枪、单勾枪、拐枪、拐突枪、锥枪等。南宋抗金名将岳飞,极善使枪,至今尚有岳家枪法。
《宋史·李全传》:李全「以弓马矫捷,能运铁枪,时号『李铁枪』。」全妻杨氏,「二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
戚继光《纪效新书》说:「长枪之法,始於杨氏,谓之曰梨花,天下咸尚之;其妙在於熟之而已,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精用不滞,又莫贵於静也,静而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金庸的《神雕侠侣》中,杨康用的就是杨家枪法。
明代是武术发和分枝的盛期,所以枪术在这个阶段,理论和技术都有明显的提高,各家枪法,相竞争艳。何良臣《阵纪》说:「马家枪、沙家竿子、李家短枪,各有其妙,长短能兼用,虚实尽其锐,进不可挡,速不能及,而天下称无敌者,惟杨氏梨花枪法也。」当时推崇杨家枪法,是因为杨家枪「有虚实,有奇正;其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明崇祯八年(西元1635),兵部侍郎毕懋康《军器图说》,载有一幅喷火烧灼的梨花枪,并说明道:「梨花枪以梨花一筒,系缚於长枪之首,发射数丈,敌著药昏眩倒地,火尽则用枪刺敌。」这种枪兼有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出现之前,显然是一种有效的利器。
到了晚清,长枪趋於简单,偏重扁镞形刃,圆底筒,直到今天武术运动就是使用这种类型。目前流行的枪有大枪、花枪、双头枪、短枪、双枪、钩、枪等。枪的用法主要有: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舞花等。
剑
剑,古代兵器之一,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
产生在商代,较短,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
春秋战国,为步战主要兵器,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 55.7厘米。 汉武帝时,有超过3尺,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 东汉,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 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 隋唐,佩剑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 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 后剑与道教接上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戟
古书中也称“棘”。是将戈和矛结合在一起,具有勾啄和刺击双重功能的格斗兵器,杀伤力比戈和矛都要强。戟在商代即已出现,西周时也有用于作战的,但似不普遍。到了春秋时期,戟已成为常用兵器之一。春秋前期鲁隐公十一年(前712年),郑国在伐许前授兵时,即有子都拔棘逐颖考叔的事发生。鲁庄公四年(前690年),楚伐随,“授师子焉”,说明楚国已用戟装备军队了。
春秋中期,用戟的史实在《左传》中亦多有记载:如鲁宣公二年(前607年),郑伐宋之战,“郑人入并,(宋狂狡)倒戟而出之”,这是宋军用戟的证据。又如鲁襄公二十三年(前550年),晋国发生栾盈之乱,范鞅与栾乐格斗时,栾乐兵车倾冠,范鞅手下兵卒“或以戟钩之,断肘而死”,证明晋军装备有戟。再如《曼子春秋·内篇杂上》记有齐崔杼弑齐庄公之后,劫持齐将军大夫盟会时宣布“有敢不盟者,戟其颈”。说明齐国也用戟作兵器。但出土文物表明,戟在春秋时还不是形制完备的兵器,即戈头和矛头是分别铸制的,然后再联装在木(竹)杆上。又春秋晚期,在长江流域的楚、随、吴、蔡诸国,还出现了3米左右的柄上联装两个或三个戈头的戟,称为“多果(戈)戟”,勾割效果较好,是重要的车战兵器。由于戟较戈和矛的杀伤效能为佳,故很快得到推广应用,到了战国时期,已基本上取代了戈的地位。
除了“戈”之外,戟又是一种我国独有的古代兵器。实际上戟是戈和矛的合成体,它既有直刃又有横刃,呈“十”字或“卜”字形,因此戟具有钩、啄、刺、割等多种用途,其杀伤能力胜过戈和矛。戟在古代不仅是军队中的主要兵器,而且常常作为武器的泛称,比如“持戟之士”,就像我们今天所指的“战士”一样,包括所有拿枪操炮的兵士。另外戟往往还以它的装备数量来象征一个国家的武装力量。比如《战国策·赵策》中记载,毛遂分析当时的军事形势劝楚怀王联赵抗秦,他说:“今楚地方五千里,持戟百万,此霸王之资也。”所谓“持戟百万”说明楚国当时有强大的军队,足以联合他国与秦国抗衡。
戟是在戈和矛的基础上演进而成的。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戟出现于商代。在河北藁 (gǎo音稿)城台西的商代遗址出土的铜兵器中,有一件戈和矛联装在一个木柄上的长兵器,这便是戟的雏型。由于戟比戈和矛更为先进,它很快成为将士们作战的格杀利器。西周时期出现了整体铸造的戟。一种是以矛为主,旁生横刃,柲(bì音必)装插在矛体的銎(qióng音穷)部。这种戟突出了矛的优势,刺杀有力,但勾啄易掉头。另一种以戈为主,前有援,尾有内,上有刺,下有胡,呈“十”字形。这种戟形体单薄,易脆易折,不适于实战,多属仪仗用的饰兵器。春秋战国时,战斗中使用的戟,仍将分制的戈和矛联装在木柄或积竹柄上。这种青铜戟直刺有力,横钩不易脱落,有的戟还在长柄上端自上而下联装两件或三件戈头。例如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兵器中有保存完整的长柄三戈戟。这就大大提高了戟的杀伤能力。
战国末年,冶铁技术的发展摧生了钢铁铸造的戟。那时,钢铁质地较坚韧,铸成的戟刺尖锐修长。戟的形体也有所改进,戟下侧垂直伸出的援,由宽钝变为窄尖;与援对应的内取消,只造较长的胡来缚柲。由此,戟由“十”字形进化为“卜”字形,故称“卜字铁戟”。西汉以后,戟的“援”由平直变为弧曲上翘,进一步增强了前刺的杀伤力。戟在当时是军队中的常备兵器。据《三国演义》描述,袁术派兵攻打刘备,刘备当时据守小小沛县,身单力孤,自知不是袁术的对手,便向吕布求救。吕布不想得罪双方,便在营中设宴请来双方,酒过几巡后,命令军侯把戟立在营门外,吕布说:“大家看我吕布用弓箭射戟的小枝,如果射中,两家休兵,如不中,双方各自回营安排明日的厮杀吧!”只见吕布在距戟150步处,张弓搭箭,一箭射去,飞中小枝,众人齐声喝彩。这种带小枝的戟,大概就是当时盛行的新式戟。此后,戟的演进主要在小枝的改进上。
三国时期,戟的种类增多,有长戟、手戟、双戟等。手戟柄短体轻,可刺可掷,是性能优良的防身自卫兵器。长戟、双戟则柄长体重,杀伤威力大。据说曹操手下有一员猛将名叫典韦,手挺大号双戟足有80斤,他还善使手戟。一次曹操被围,无法解脱,“大叫:‘谁人救我!’”骑兵队伍里,踊出一员大将,便是典韦。他“手挺双铁戟,大叫:‘主公勿忧!’飞身下马,插上双戟,取短戟十数枝,夹在手中,……韦乃飞戟刺之,一戟一人坠马,并无虚发,立杀十数人。众皆奔走。韦复飞身上马,挺一双大铁戟,冲杀人去。”典韦曾靠他的一双大铁戟和非凡的勇猛气质,几次救曹操于危难之中。三国时,以戟为兵器的武将很多,有太史慈、甘宁,还有魏将张辽等。戟在古代战场上可谓名声显赫、战功卓著。
戟自问世以来深得兵家赏识,几经变迁,几番征尘,作为军队中的主要兵器,留下了血刃敌寇的战绩。唐代著名诗人杜牧曾写下这样的名句:“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后来,“折戟沉沙”一词被用来比喻失败惨重。还有“剑戟森森”一词,原来是形容剑戟遍布,戒备严密,后引申为人的内心险恶且深藏不露。戟,在古人眼里深受器重,因而铸造上颇为讲究,不亚于战国时名剑的制作。两晋以后,由于盔甲的制作日趋精良坚固,钩啄兵器的效用降低。《后汉演义》有这样一段描述:吕布与太师董卓结仇,欲刺杀董卓,便与李肃择机行刺。这一日,“这位恶贯满盈的董太师,内穿铁甲,外罩朝服,大摇大摆,缓步出来,登车按辔,驱马进行,两旁兵士,夹道如墙。……蓦见李肃突出门旁觑准卓胸,持戟直搠,谁料卓裹甲在身,格不相入;肃连忙移刺卓项,卓用臂一遮,腕上受伤,坠倒车上,大呼吕布何在?布在后厉声道: ‘有诏讨贼!’卓怒骂道:‘庸狗也敢出此么?’道言未绝,布戟已刺入咽喉,李肃又复抢前一刀,枭取首级。”可见在银盔铁甲面前,戟的杀伤力大为减弱,而枪、矛等刺兵器仍能大显身手,于是枪渐渐取代了戟。到唐代,戟退出了军用兵器的行列,成为一种表示身份等级的礼兵器,叫“矟戟”。那时,矟戟是朝廷文武官员表示身份的仪仗物,门前列戟以示身份高低;皇帝派重臣巡视或统兵出征,赐“矟戟以代斧铖”,表示授于权柄。唐代典章对树戟有详细的条文规定,是封建等级制度的一种实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