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规定明确: 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乱滚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哗如余。“48小时”的起算橡宏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