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入会的基本条件
(一)从事摄影创作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有1幅(组)作品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国际影展、影赛中获奖或入选。
2. 有2幅(组)作品在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影展、影赛中入选。
3. 有3幅(组)作品在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参与的影展、影赛中获奖和入选。
4. 有2幅(组)作品在国家级专业摄影报刊发表。
5. 有4幅(组)摄影艺术作品在省级报刊发表。
(二)从事摄影教学、理论研究、组织工作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从事摄影教学工作,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2. 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出版物上,发表涉及摄影教学、理论研究文章2篇。
3. 其他对摄影教育、理论研究有一定贡献者。
4. 热衷于摄影组织工作,从事一定创作或研究活动,取得有一定成绩。
(三)其他条件:
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安徽分院学习期满一年,或参加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摄影创作班学习期满一年,摄影创作、理论知识水平达到一定程度者可作为入会参考条件。
二、申请程序与申报材料
1. 凡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自愿加入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可向协会组联部索取入会申请表,或从“安徽摄影家网”下载表格,按要求逐格填写一份入会申请表(也可向各地市摄影家协会索取入会申请表)。
2. 各地市的申请者,须经团体会员(所在市摄影家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协会公章,并有两名省摄影家协会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须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名。
省直机关单位申请者,需经两名省摄影家协会会员介绍,介绍人须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名,经所在厅局级单位盖章后可直接申报。
因特殊原因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申请者,若符合入会条件,经两名省摄影家协会理事介绍,介绍人须在申请表上写明推荐原因、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
3. 申请者须提交:
①本人独立创作完成的10英寸规格的入会摄影代表作品8幅(照片背面须写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所属地方(或单位)、手机号码”);
②不少于700字的摄影体会文章一篇(可以是未发表的);
③有关获奖、入选、发表作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除表格上粘贴1寸标准照外,需另附一张标准照。
4. 申请人需将本人的“入会申请表”(word文件)、“入会代表作”(JPG格式2M以上),“获奖、入选证书”、“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一篇不少于700字的摄影体会文章,全部刻录在一张光盘内,随同纸质入会申报材料及纸质入会代表作品一起报送省摄影家协会。
5. “入会申请表”中各栏目均必须填写,以免因表格填写不详细而被退回。
6.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期:上半年5月31日,下半年11月30日。
7. 申报处: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611室安徽省摄影家协会(邮编:230001)
联系人:崇杲、李金芳
电 话:0551-62888191
三、审批办法及会费
1.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每年发展两批会员,分别于上半年6月下旬、下半年12月下旬各审批一次。
2. 省摄协组联部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或退回材料),直至不提交主席团研究审批。
3. 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负责新会员的审批工作。经主席团审议批准并办理有关入会手续后,即为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4.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的会费实行终身会费制,终身会费600元。对于年龄超过70岁并在办理会员证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者,可免交终身会费。
5. 新会员在接获入会通知的3个月内按要求,除了缴纳终身会费600元外,还需缴纳评审费80元、会员证件费60元、建档费60元,共计人民币800元整。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收到全部款项后,办理入会手续,发放会员证。
6.新会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会手续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会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省摄协会员。
本细则解释权属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