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社会里,不管是禽兽的或人类的社会,从前都是暴力造成霸主,现在却是仁德造成贤君。地上的狮、虎,空中的鹰、鸷,都只以善战称雄,以逞强行凶统治群众;而天鹅就不是这样,它在水上为王,是凭着一切足以缔造太平世界的美德,如高尚、尊严、仁厚等等。它有威势,有力量,有勇气,但又有不滥用权威的意志、非自卫不用武力的决心;它能战斗,能取胜,却从不攻击别人。作为水禽界里爱好和平的君主,它敢于与空中的霸主对抗;它等待着鹰来袭击,不招惹它,却也不惧怕它。它的强劲的翅膀就是它的盾牌,它以羽毛的坚韧、翅膀的频繁扑击对付着鹰的嘴爪,打退鹰的进攻。它奋力的结果常常是获得胜利。而且,它也只有这一个骄傲的敌人,其他善战的禽类没一个不尊敬它,它与整个的自然界都是和平共处的:在那些种类繁多的水禽中,它与其说是以君主的身份监临着,毋宁说是以朋友的身份看待着,而那些水禽仿佛个个都俯首贴耳地归顺它。它只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领袖,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首席居民,它赋予别人多少,也就只向别人要求多少,它所希冀的只是宁静与自由。对这样的一个元首,全国公民自然是无可畏惧的了。
天鹅的面目优雅,形状妍美,与它那种温和的天性正好相称。它叫谁看了都顺眼。凡是它所到之处,它都成了这地方的点缀品,使这地方美化;人人喜爱它,人人欢迎它,人人欣赏它。任何禽类都不配这样地受人钟爱;原来大自然对于任何禽类都没有赋予这样多的高贵而柔和的优美,使我们意识到它创造物类竟能达到这样妍丽的程度。俊秀的身段,圆润的形貌,优美的线条,皎洁的白色,婉转的、传神的动作,忽而兴致勃发,忽而悠然忘形的姿态,总之,天鹅身上的一切都散布着我们欣赏优雅与妍美时所感到的那种舒畅、那种陶醉,一切都使人觉得它不同凡俗,一切都描绘出它是爱情之鸟;古代神话把这个媚人的鸟说成为天下第一美女的父亲,一切都证明这个富有才情与风趣的神话是很有根据的。
我们看见它那种雍容自在的样子,看见它在水上活动得那么轻便、那么自由,就不能不承认它不但是羽族里第一名善航者,并且是大自然提供给我们的航行术的最美的模型。可不是么,它的颈子高高的,胸脯挺挺的,圆圆的,仿佛是破浪前进的船头;它的宽广的腹部就像船底;它的身子为了便于疾驶,向前倾着,愈向后就愈挺起,最后翘得高高的就像船舳;尾巴是地道的舵;脚就是宽阔的桨;它的一对大翅膀在风前半张着,微微地鼓起来,这就是帆,它们推着这艘活的船舶,连船带驾驶者一起推着跑。
天鹅知道自己高贵,所以很自豪,知道自己很美丽,所以自好。它仿佛故意摆出它的全部优点;它那样儿就像是要博得人家的赞美,引起人注目。而事实上它也真是令人百看不厌的,不管是我们从远处看它成群地在浩瀚的烟波中,和有翅的船队一般,自由自在地游着,或者是它应着召唤的信号,独自离开船队,游近岸旁,以种种柔和、婉转、妍媚的动作,显出它的美色,施出它的娇态,供人们仔细欣赏。
天鹅既有天生的美质,又有自由的美德;它不在我们所强制或幽禁的那些奴隶之列。它无拘无束地生活在我们的池沼里,如果它不能享受到足够的独立,使它毫无奴役俘囚之感,它就不会逗留在那里,不会在那里安顿下去。它要任意地在水上遍处遨游,或到岸旁着陆,或离岸游到水中央,或者沿着水边,来到岸脚下栖息,藏到灯芯草丛中,钻到最偏僻的湾汊里,然后又离开它的幽居,回到有人的地方,享受着与人相处的乐趣——它似乎是很喜欢和暴君。
天鹅在一切方面都高于家鹅一家,家鹅只以野草和籽料为生,天鹅却会找到一种比较精美的,不平凡的食料;它不断地用妙计捕捉鱼类;它做出无数的不同姿态以求捕捉的成功,并尽量利用它的灵巧与气力。它会避开或抵抗它的敌人:一只老天鹅在水里,连一匹最强大的狗它也不怕;它用翅膀一击,连人腿都能打断,其迅疾、猛烈可想而知。总之,天鹅似乎是不怕任何暗算、任何攻击的,因为它的勇敢程度不亚于它的灵巧与气力。
驯天鹅的惯常叫声与其说是响亮的,毋宁说是浑浊的:那是一种哮喘声,十分像俗语所谓的“猫咒天”,古罗马人用一个谐音字“独楞散”表示出来。听着那种音调,就觉得它仿佛是在恫吓,或是在愤怒;古人之能描写出那些和鸣铿锵的天鹅,使它们那么受人赞美,显然不是拿一些像我们驯养的这种几乎暗哑的天鹅做蓝本的。我们觉得野天鹅曾较好地保持着它的天赋美质,它有充分自由的感觉,同时也有充分自由的音调。可不是么,我们在它的鸣叫里,或者宁可说在它的嘹唳里,可以听得出一种有节奏有曲折的歌声,有如军号的响亮,不过这种尖锐的、少变换的音调运抵不上我们的鸣禽的那种温柔的和声与悠扬朗润的变化罢了。
此外,古人不仅把天鹅说成为一个神奇的歌手,他们还认为,在一切临终时有所感触的生物中,只有天好会在弥留时歌唱,用和谐的声音作为它最后叹息的前奏。据他们说,天鹅发出这样柔和、这样动人的声调,是在它将要断气的时候,它是要对生命作一个哀痛而深情的告别;这种声调,如怨如诉,低沉地、悲伤地、凄黯地构成它自己的丧歌。他们又说,人们可以听到这种歌声,是在朝暾初上,风浪既平的时候;甚至于有人还看到许多天鹅唱着自己的挽歌,在音乐声中气绝了。在自然史上没有一个杜撰的故事、在古代社会里没有一则寓言比这个传说更被人赞美、更被人重述、更被人相信的了;它控制了古希腊人的活泼而敏感的想像力:诗人也好,演说家也好乃至哲学家,都接受着这个传说,认为这事实实在太美了,根本不愿意怀疑它。我们应该原谅他们社撰这种寓言;这些寓言真是可爱,也真是动人,其价值远在那些可悲的、枯燥的史实之上;对于敏感的心灵来说,这都是些慰藉的比喻。无疑地,天鹅并不歌唱自己的死亡;但是,每逢谈到一个大天才临终前所作的最后一次飞扬、最后一次辉煌表现的时候,人们总是无限感慨地想到这样一句动人的成语:“这是天鹅之歌!”
编辑本段作品欣赏 《马》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养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野。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对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互相妒忌。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松鼠》
(选入人教版五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十课)
松鼠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它们虽然有时也捕捉鸟雀,却不是肉食动物,常吃的是杏仁、榛子、榉实和橡栗。它们面容清秀,眼睛闪闪发光,身体矫健,四肢轻快,非常敏捷,非常机警。玲珑的小面孔,衬上一条帽缨形的美丽尾巴,显得格外漂亮。尾巴老是翘起来,一直翘到头上,自己就躲在尾巴底下歇凉。它们常常直竖着身子坐着,像人们用手一样,用前爪往嘴里送东西吃。可以说,松鼠最不像四足兽了。
松鼠不躲藏在地底下,经常在高处活动,像飞鸟一样住在树顶上,满树林里跑,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它们在树上做窝,摘果实,喝露水,只有树被风刮得太厉害了,才到地上来。在平原地区是很少看到松鼠的。它们不接近人的住宅,也不待在小树丛里,只喜欢住在高大的老树上。在晴朗的夏夜,可以听到松鼠在树上跳着叫着,互相追逐。它们好像很怕强烈的阳光,白天躲在窝里歇凉,晚上出来奔跑,玩耍,吃东西。
松鼠不爱下水。有人说,松鼠横渡溪流的时候,用一块树皮当作船,用自己的尾巴当作帆和舵。松鼠不像山鼠那样,一到冬天就蛰伏不动。它们是十分警觉的,只要有人触动一下松鼠所在的大树,它们就从树上的窝里跑出来躲到树枝底下,或者逃到别的树上去。松鼠在秋天拾榛子,塞到老树空心的缝隙里,塞的满满的,留到冬天吃。在冬天,它们也常用爪子把雪扒开,在雪下面找榛子。松鼠轻快极了,总是小跳着前进,有时也连蹦带跑。它们的爪子是那样锐利,动作是那样敏捷,一棵很光滑的高树,一忽儿就爬上去了。松鼠的叫声很响亮,比黄鼠狼的叫声还要尖些。要是被惹恼了,还会发出一种很不高兴的恨恨声。
松鼠的窝通常搭在树枝分杈的地方,又干净又暖和。它们搭窝的时候,先搬些小木片,错杂着放在一起,再用一些干苔藓编扎起来,然后把苔藓挤紧,踏平,是那建筑足够宽敞,足够坚实。这样,它们可以带着儿女住在里面,既舒适又安全。窝口朝上,端端正正,很狭窄,勉强可以进出。窝口有一个圆锥形的盖,把整个窝遮盖起来,下雨时雨水向四周流去,不会落在窝里。
松鼠通常一胎生三四个。小松鼠的毛是灰褐色的,过了冬就换毛,新换的毛比脱落的毛颜色深些。它们用爪子和牙齿梳理全身的毛,身上总是光光溜溜、干干净净的。
《马》
(选入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第29课)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养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野。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对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互相妒忌。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选自《世界散文精华·欧洲卷》 并用40年时间写了36巨卷的《自然史》。
布封的主要著作《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形成史》《动物史》《人类史》《鸟类史》《爬虫类史》《自然的分期》等几大部分,对自然界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他根据大量的实物标本作推论,反对“权威”的臆说,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创见,为后来的科学家引路。经他解释的宇宙里没有上帝的位置,宇宙的主人不是上帝而是人。人是自然界的中心,决定他周围的一切。作为科学家,布封颇受诋毁,作为文学家,却受到普遍的颂扬。他写的《自然史》,笔锋富于感情,其中《自然的分期》是一部史诗,他对狮、虎、豹、狼、狗、狐狸的猎食,海狸的筑堤,用形象的语言,作拟人的描写,生动活泼,至今仍为人们所喜爱。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仪式上的讲演《风格论》中提出,一个作家必须将自己的思想载入不朽的文字,始能不为他人所掠夺,而垂于久远。思想是公物,而文笔(即风格)则属于作家自己,科学在不断进步,科学论点肯定要被新的研究成果超过,而文章风格却是后人无法代替的。法语中一般所说的“文如其人”或“文即其人”,就是从布封的名言“风格是属于个人的”中引申而来的《法国文学史》对布封的评价布封以卷帙浩繁的《自然史》而闻名。资产阶级文学史家根据气质、性格等次要原因,把布封视为与启蒙运动作家“截然不同”“游离于18世纪之外”的作家。
《自然史》/《动物史》等。
《自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