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执行JB47O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的意见
文章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01-1-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执行JB47O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的意见
质技监办发[2001]0O3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以下简称《焊接工艺评定》)JB4708一200,已经批准发布,并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与9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相比,内容有较大的变化,为既能有效地贯彻执行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又尽量减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不必要的重复评定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1.自发文之日起,制造压力容器的单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时,应按2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进行。
2.按92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评定合格的对接焊缝双面焊试件和堆焊试的评定项目,继续有效。
3.按92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评定合格的对接焊缝单面焊的评定项目,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继续有效:
(1)对接焊缝单面焊试件,试样的实际弯曲角度已达到双面焊接试件要求弯曲角度;
(2)原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项目,按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要求,补做弯曲试验的评定,并经检验合格。
4.对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4.3中型式试验件的评定,如焊接条件92版《焊接工艺评定》中组合焊缝试件相同时,则组合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项目用该型式试验件。
5.上述可继续有效的评定项目和需补做弯曲试验的评定项目,对有冲击要的,如其常温冲击功平均值小于啊,按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要求,还须补做冲击试验的评定,并经检验合格。
6.继续有效的焊接工艺评定项目,其“焊接工艺指导书”和“焊接工艺评报告”应按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规定进行转化。
请将此文转发至本辖区内有关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和检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