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电器知识以及液压系统的大神们帮解决下!

2025-05-01 2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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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依据提问者之描述,应当是本诉与反诉分别审理,即为2个民事诉讼案件; 2、依据题意,应当是本诉中的被告赔偿原告1万元;反诉中的被告(本诉之原告)赔偿原告(本诉之被告)4000元; 3、本诉中的被告拒绝(或无能力)赔偿原告1万元;则反诉中的被告(本诉之原告)当然可以拒绝赔偿原告(本诉之被告)4000元;此本诉之原告当然拒绝支付4000元的行为,实为其行使“债的抵消”权。 4、本诉之原告拒绝支付对方4000元的赔偿,不会对本诉之原告产生任何不利之后果; 5、如本诉之原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方1万元,继而对方(本诉之被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000元,那么只须本诉之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4000元“债的抵消”即可,也即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由1万元变更为6000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