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驶多远就报废了?

2025-04-08 19: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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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汽车行驶45-50万公里应当报废。

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合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它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它车辆使用10年; 

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四、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五、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 

六、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七、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回答2:

报废汽车根据不同车型有不同的公里数限制,如下所示: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6、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7、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8、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9、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10、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扩展资料: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当汽车达到60万公里数等条件时,应送到有资质的企业拆解报废。拆解下来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禁止违规出售,应作为废金属强制回炉,车主可领到回收废金属的报废残值。
违规处置报废汽车,以及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对2001年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有望取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总量控制的要求,实行先证后照的制度。允许拆解回用件进入市场流通,开展绿色汽车消费。鼓励“五大总成”交给有资质的再制造企业进行再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