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索要分手费 这算是敲诈吗

2024-12-01 09: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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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男女朋友之间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的行为在法律上一般是不支持的,但也不会是法律所限制的。凭空就下定论说一方索要分手费是敲诈明显是不准确的,分手费是否为敲诈,应给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1、敲诈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以不合法的方式占有别人的财产为目的,而男女朋友之间的分手费一般情况下是因为有一方认为自己的青春错付在对方身上了,对方得补偿自己的损失,并不是没有愿意的占有索要对方的财物;

2、敲诈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使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方式,迫使受害者交出财物。男女朋友之间索要分手费一般都会把双方的关机闹到不可开交,索要分手费的一方说一些不合理的气话也是不可避免的,比如说你如果不给我分手费,我就干什么之类的话。但这也不能就盖棺定论说这是敲诈了,因为敲诈还有金额方面的规定;

一方使用威胁或恐吓的手段向对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两千元以上的,就属于犯罪行为了,就有敲诈勒索罪的嫌疑。即使对方在索要分手费是采用了威胁、要挟或恐吓的方式,但是涉及的金额不超过500元的分手费,也不能断定对方是敲诈勒索。

男女朋友分手后不知道怎样处理对方索要分手费的情况,我们建议可以按照以下的方法处理:

1、要搞清楚分手费是得一方自己愿意支付的,就算一方不愿意出分手费,法律也不管的,法院是不会出面干涉的。就算对方告到法院也无济于事。

2、如果一方索要分手费是采用了威胁、要挟、恐吓等方式,并且在不间断的用各种方式骚扰对方的,被索要的一方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解决。

3、如果一方索要分手费涉及的金额较大(一般超过2000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的)并且索要方还采取暴力方式威胁恐吓等方式的不合法行为,索要分手费一放就属于敲诈勒索犯罪了,被索要的一方应该积极及时报警。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5月12日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回答2:

不算敲诈 小额的东西 没必要这么计较 如果是数额比较大的互相送的东西 还给他就好 如果是要什么青春损失费 一耳光扇过去 潇洒的走人

回答3:

看是女孩子还是男孩子,如果是男孩,哪来的去哪,本姑娘还没跟你要青春损失费,你还管我要分手费,如果女孩子是感情的背叛者,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因为在谈恋爱的时候男孩子买了一些比较贵重的东西,还给他就是了;如果是女孩子,这种情况把你欠她的还清就是了,如果你是真的喜欢他,给一点青春损失没关系了,毕竟人家也赔了你那么久,当然也要看你自己的经济条件,最后这样的女孩离她有多远就多远,这感情掺杂了物质金钱,本身已经变味了,不值得回味了

回答4: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适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站在被害人角度来讲,被害人是基于害怕的心理给予钱财的。
那么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否成立敲诈勒索罪需要区别看待,如果一方在索要分手费时以曝光一方裸照或个人隐私信息、伤害一方家人朋友等言语或者行为来相威胁,一方基于恐惧和害怕的心理给予一方钱财的,一方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如果一方并未陷入恐惧害怕之中而是自愿给予一方钱财的,即使一方要挟行为,亦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回答5:

不算。让她问问物价局的标准可以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