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当月开具通用机打发票错误或其他原因需要作废发票的,可以通过发票管理系统“发票作废”功能进行发票作废处理;以前月份、年份开具通用机打发票错误或其他原因需要作废发票的,可以通过发票管理系统“发票冲正”功能进行发票冲正处理。对原发票做作废或冲正处理后,方可重新开具发票。
进入开票系统,找到“发票作废”点击,查找要作废的发票,输入发票号码,作废原因等信息,确认,点击打印(A4纸的,上面有作废那张发票的信息),和要作废的那张发票(盖上作废章)订在一起,再拿到税局去作废,一般作废后3个月内要拿去税局作废的了(开票系统会有提示的)
已经入账的发票不能再作废。如果客户将发票退回,可以开红票红冲后,再开具正确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