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属联合性社会团体。
个体劳动者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全国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体劳动者组成的联合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劳动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个体经济的助手。
《个体工商条例》
(2011年4月16日国务院令第596号公布 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
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
所以,个体劳动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