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