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社保怎么办?

2025-02-26 15: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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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社保是违背了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
1.
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
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予以驳回。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但由于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在实质上是无法实现的。
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如下:
1.
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
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社保征收机构对未缴或欠缴用人单位的强制措施。
3.
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直接划扣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4.
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回答2:

职工社保,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做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不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

从您进厂开始,您已经与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该为您缴纳社保。

进行劳动仲裁,是维护权益最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
由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法律关系是不对称的,因此一旦劳动者提出参加社保问题,单位会以辞退、砸饭碗等要挟劳动者,迫使劳动者不敢再提及此事,手段卑鄙下流。
从设身处地为劳动者着想的角度考虑,你们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保障监察或政府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以期达到既解决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又不会受到公司迫害的目的。


基本的处理渠道是:

1、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

2、到你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无果的情况下;
3、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
4、在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根据劳动仲裁情况,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提是:该企业败诉,15内未进行上述)
特别提醒:你去投诉,须提供你的相关证明,如:工资条、工卡、考勤卡等。
也就是能够证明你身份的证明。现在要求劳动仲裁又不花钱了,你可以要求去仲裁的。

回答3: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