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怎么没有这条新政策安置未安置上岗的退役军人发放生活费?

2025-04-17 15: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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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全国、广东、普宁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不会违法扣留,应由政府部门(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资格,而又未能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待岗期间生活补助费的!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1日实施)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退役士兵待安置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当按照当地最低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