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原来规定工程工期为X个月,有;6/4=(X+6)/X2/4=6/XX=12即原定工期为12个月。2;第二次进货数量为;(17.6-8*2)*10000/4=4000件每件成本为;80000/(4000/2)=40元八折销售价格为;58*0.8=46.4元。所以总利润为;(58-40)*(4000/2+4000-150)+(46.4-40)*150=18*5850+16.4*150=129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