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法咨询

2025-04-05 08: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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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工伤认定的日期是什么时候?
一般而言,一次性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医药费、交通费等应按照受伤当时或工伤认定时的文件执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应按照劳动关系解除时的文件执行。如果需要进一步需要律师帮忙,可联系:http://zhidao.baidu.com/expert/view/%C9%CF%BA%A3%C0%EE%C2%C9%CA%A6?ie=gbk

回答2:

04年1月1日前发生的工伤,05年1月1日后开始申请工伤认定的,在上海,目前申请时效没有限制,按04年前的工伤认定标准认定工伤。
你到当地人社局的工伤鉴定部门申请,上海咨询电话12333
04年后发生的工伤,时效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