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属于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宣传创作、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深化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拟订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产业发展。
承担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的责任,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承担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的责任。
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承担文化综合执法的责任。
负责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科技信息建设,指导相关科技研究和开发。
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文化交流、宣传与合作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及群团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广新局指的是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综合体制改革后,有些政府机构把文化局、广电局、和新闻出版局整合一块,形成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并形成统一的执法机构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