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将2023年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4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6月4日为截止日期。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学校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4日9:00—6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4日11:00—6月8日16:00
报名网址:jyty.liaocheng.gov.cn(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在聊城市人事考试网和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学校。
咨询电话:
山东省聊城第一中学:0635-5108980 5108930
监督电话: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8288776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0635-824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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