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急!!!!

2025-02-22 13: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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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会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其次,既然交警部门认定了面包车负全责,面包车主就要负责赔偿。你先进行伤残鉴定,然后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基三,面包车的强险问题要到保险部门具体做出决定。

回答2:

既然面包车全责,那就应该他全赔给你,跟摩托车没关系了,面包车应该赔你母亲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人员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一般没有,只有伤者不能进食才有营养费呢,08年2月以后的交强险最高限额是1万,2月以前的是8000,他不签字就诉讼,诉讼他赔的更多,他肯定败诉,败诉了还得掏诉讼费,跟他讲清楚厉害关系,不行就诉讼,这种责任明确的官司很好打的

回答3:

面包车驾驶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交强险按你母亲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等) 在其责任范围内赔偿。

回答4:

你可以依据交警部门的认定起诉对方,并且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先行支付医药费。对方车辆的交强险主要是支持对你方的赔偿的,现在就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

回答5:

首先对您母亲的伤情表示慰问
我希望你能明白您母亲与摩的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摩托车作为提供运输服务的一方,有义务保障被承运方在承运期间的安全,就好像你乘坐出租车,被另外一辆车撞了,你只要像出租车司机索赔就可以了,至于谁的责任,出租车司机和那个司机去理论好了,和你们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