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特点主要是封建等级制度
西欧封建主内部以土地关系为纽带,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的封建等级差别。它的目的是,协调和维护封建主内部的利益,更有效地统治下层人民,其基本特征是封主和与附庸的臣属关系的建立。由于国王在形式上是封建国家的首脑,所以也是封建等级中最高的封主。国王把土地分给大封建主公爵和伯爵、大主教和主教等;他们留下一部分土地后,将其余土地分给中等封建主男爵和子爵;后者在留下一部分土地后,再将剩余土地分给最低一级的骑士,由此便结成了封建的主从关系。整个等级制度呈现出金字塔式的特点,其中每个封授土地的人都是其下级的封主,每个接受封地的人都是其上级的封臣。而在等级制度重压之下的是以农奴为主的广大依附农民。封授土地要举行神圣的仪式,主要是行臣服礼和宣誓效忠,臣服礼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届时,封臣要脱帽、下跪等,封主则授予附庸一把泥土或树枝,以象征封土。封主与封臣之间互有义务,封臣要为封主服兵役,一般每年40天;出席领主的法庭,帮助封主仲裁与其他封臣之间的诉讼;向封主交纳“协助金”,尤其在封主被俘交纳赎金、其长子受封为骑士和长女出嫁时,必须给予金钱援助。封主则有义务保护封臣,使他们的生命和财产不受侵害。封臣死后,其子需重新行臣服礼,以继续领有封土,从而使主从关系世代相传。由于土地是层层分封的,附庸只承认自己直接受封的人为封主,对自己封主的封主则没有臣属关系。所以,在西欧出现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现象。这种情形使封建等级制度复杂而混乱。如封建主甲可以是乙的封主,而乙的封臣又可以是甲的封君,往往一个封建主有多个封臣,从而加剧了封建主之间的争夺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