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专项编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监狱、劳教所等单位的专用编制,相当于党政机关中的行政编制。政法委一般使用行政编制。2、上述部门的公务员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党政机关的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3、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范围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七类机关。公安局、司法局属于政府机关,检察院是机关、法院属于审判机关。4、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调到其他党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公务员身份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