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体现在职能不同,归属不同。国土资源局一般属于直统单位,不归地方管理,规划局、建设局一般归地方管辖。但是三者在实际工作中的联系比较多。.
三者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1、规划局: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组织编制。参与制定区域性发展规划、某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建设局(就是住建局):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3、国土局:主要责任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海洋、矿产资源。例如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开发土地,审批建设用地和农村私人建房,办理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等。
扩展资料:
在很多二、三线城市或大城市的行政区内,由于在基本建设程序中规划局和建设局工作关联度高,且建设任务不太多的情况下,为节约人力资源、缩短办事流程、减少政府系统内部推诿扯皮现象,建设局和规划局都已合并,简称“规建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城市规划局
百度百科-建设局
百度百科-国土资源局
规划局、建设局和国土局之间三位一体,规划局立项建设局报审国土局盖章。
1、市规划局是主管城市规划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负责拟订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等等。
2、建设局管理规划区内城镇土地的使用、出让和转让以及房地产开发工作;负责全旗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和劳资工作;在旗职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旗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批及年度考核工作等等。
3、国土局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等等。
规划局立项建设局报审国土局盖章等等.跑完一转又跑一转,直到几十个罗卜陀陀盖完你就可以交差了。
都是平等关系但也是协助关系,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