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评委,感谢主席。
首先请允许我指出对方辩友在前几轮辩论所犯的几点错误。(略)
下面我将对我方观点做如下总结。首先,网络的优点人人有目共睹。网络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加速信息的传播,提升了办公的效率。网络已经进入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网络的巨大作用,其优势之明显不言而喻。其次,对于青少年而言网络的利处更大。青少年正处于认知社会、学习知识的阶段。通过网络,我们可以更广泛的认知社会,更高效便捷的进行学习。
即使是网络对于青少年有很多不良的诱惑,也不能因噎废食。自制力不够不能否定网络的左右。社会上林林种种的诱惑数不胜数,难道对方辩友会直面指出当今社会弊大于利吗?一点点诱惑都承受不住,又怎么能在社会立足?怎么振兴中华?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对于青少年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