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一直在这家用工单位工作了13年,且中间没有间断,那么你符合续签合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公司让你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就应该属于逆向派遣,是违规的。
2、用工单位和你的合同即便到期不再续签,也应该支付你补偿金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应该制服你12个月工资的补偿,你再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就没什么了。
3、如果你一直在用工单位工作,连续工作已经13年,并且你从事的工作如果是这家用工单位的主要工作,不管你和哪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都违反了”劳务派遣工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岗位“之规定,你可以要求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的。
你千万不要轻率签订任何对你不利的辞职信、离职声明或者其他东西,如果单位还强制你必须这么签,请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告他就行。
你原先是同谁签的,如果是和你说的用工单位签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找到这十三年的劳动合同或工资表或考勤表(如果没有这些,你可以申请法院对用工单位封存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用工单位,要求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要求同工同酬,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有劳动合同法)为依据。
首先在现工作单位连续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不与劳动者续签应予以补偿
要求公司赔偿,不然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