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需要从以下方面着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经常性地讲责任,才能明责任、强责任。合理设定责任内容。遵循“明确简便、定量为主、奖惩适度”的原则,力戒“大而空”。地方和部门单位主动查办案件的,要给予加分,以示鼓励。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考核预告制度、公开评议制度、分类分时段考核制度、随时抽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实行“签字背书”。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行为报告,必须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签名。一旦出了问题,就能够依据签字追根溯源、实行倒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实行终身追究制、连带责任追究制。对发生腐败案件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除了查办当事人外,要上追一级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上追多级责任。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公开,以便相关单位提取和调阅,为选拔任用、评先表彰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