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一个月,签了合同,但是未按合同写的上保险,是不是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

2025-04-26 17:18: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你的合同有没有明确写明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过了试用期,就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另外,他没有帮你上社会保险,你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项为由,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要负责任。

对于他克扣你工资的事情,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你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的规定,要求他给付你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现在关于劳动合同的实施,劳动部门抓的很严,所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的话一般都能行。

但是我建议事先先将上述理由跟老总说,谈不成再采取下一步行动。建议保存好你在那里工作过的记录(包括合同、工资单、打卡单等等)

回答2:

如果您以单位未交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但应做好工作交接。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的前提是在正常情况下,也就是单位无违法等情况的前提下。

单位克扣一半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您可以单位未交纳保险为由要求单位补交保险,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返还克扣的一半工资。

回答3:

扣你工资是对的。但是吧给你上保险是错的你应该告他,要他赔偿你应该上保险的费用

回答4:

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这是规定!
但你你们老板业违背了合同!没有给你按时上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