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时间受伤,现已鉴定为七级,但劳动仲裁没有工资证据怎么办

2025-05-04 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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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找用人单位索赔,用手机录音,在到人社局确认劳动关系,工头一般没有用人资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构成残疾的,申请伤残鉴定,根据条例第35~37条规定,享受工伤待遇,有困难,到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那里指派的律师不收费。
工资证据在单位掌握,单位不出具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法律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回答2:

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公司拒绝认定工伤,职工可以在事故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有劳动合同,职工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就可以了,当然作为职工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这是职工的举证义务。
所以,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一般有工友的证言就可以了

回答3:

可以依据当地平均公资,处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