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通过合伙人的账户给某公司打款,现在我与合伙人闹翻,公司也不承认收款,我该如何证明?

2025-03-12 19: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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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们既然是合伙人关系,他这样做显然是不妥的。你现在既然发现了,并有充足的证据,这要看你怎想了?是想把他踢出去、还是你撤资清产核资后按股分成单干?另外要调查清楚这是第一次、还是以往有很多次?他这是利用职务之便背着合伙人恶意侵吞公司利益。你可以和他敞开说,他的错误行为,建议他离开公司,清产核资适当分给她一些利润。再有你可以向公安局经侦大队咨询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检察院也可以问清楚是否构成犯罪。 你自己想清楚,也可以私下找律师咨询。但是你的证据一定要充分。接下来就看你自己怎么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