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被工商扣了,说侵犯商标权,我该怎么拿回货

2025-03-09 23: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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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暂扣涉嫌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经过查证属实的,可以依法进行处罚(罚款等),处罚执行后即可退还物品(但不允许继续仿冒商标),这种情况一般不能作出没收物品的处罚决定。但是被侵权的商标持有人有权要求赔偿,并可以申请法院查封货物,这种情况下,则要等到法院审判完毕才可能解除查封,拿回货物。
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四十条 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违法行为无关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措施,送达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将查封、扣押的财物如数返还当事人,并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财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回答2:

  无法拿回。
  货品涉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工商予以查扣,在调查期间无法将被查扣货品取回。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货人可向货品提供方索赔。

回答3: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我觉得你还是拿货你是那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