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纠纷,我动刀伤人,致人微轻伤,会怎么判

口角纠纷,我动刀伤人,致人微轻伤,会怎么判
2025-04-08 09:34:2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处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2:

打架致人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一般行政拘留15日以下。

回答3:

最多拘留十五天,负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