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已经和解的,那么原告可以到法院进行撤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撤销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