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是建筑施工
参考: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送变电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工[2003]122号)等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 2.1.1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主体工程不得分包,与主体工程相关的导引绳展放、跨越架搭设工程项目也不得进行工程分包,并明确提出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条款。 2.1.2 在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送变电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监理单位具有对送变电施工承包单位建设工程分包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权限。 2.1.3 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审查送变电施工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不得将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有关质量、安全等责任以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等方式转移给分包单位。分包合同除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送变电施工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要求。 2.2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在送变电施工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的基础上,会同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等的资格和阅历进行审查,严禁聘用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人员无资格和阅历的分包单位。 2.2.1对分包方资质的审查 分包方资质审查。重点检查分包方的施工技术能力和安全情况。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分包方资质除了符合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物工程的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从2007年1月1日起还应持有国家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的许可证书》,下同); (2)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除主控楼建筑物外)的工程分包,除另有规定外,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 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4)分包商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安全监督员等的实际配备情况应满足工程量要求和作业进度要求; (5)分包商实际配备的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安全监督员等必须是分包商企业在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和阅历: 项目经理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工龄5年及以上、有类似工程管理阅历; 技术负责人资格: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业工龄5年及以上、有类似工程管理阅历; 技术员:按一个项目经理配2—3个技术员,资格:工程师、专业工龄5年及以上、有类似工程管理阅历; 施工员:按一个项目经理配4—5个施工员,资格:专业工龄5年及以上、有类似工程管理阅历; 安全员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业工龄5年及以上,有安全管理阅历; (6)近三年工程施工中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安全考核合格(安全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7)以往没有二次转包的记录; (8)以往没有违约记录; (9)以往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指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