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该不该发 八项规定与员工福利不矛盾

2024-11-20 21: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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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什么都不发”已成为过节常态,有很多人还不是很适应新常态,总在期待过节会有“节礼”,有很多人争论。即便如此,地方行政单位依然紧缩财政支出,基层公务员过节福利清零,中秋节成“空享节”,有不少人抱怨,感到不平衡、有失落感。
作为职工的“娘家”,全国总工会明确给出了发放福利的基本遵循。“年节”指的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一些生活用品,“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依实际情况而定……明确表态要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着实值得肯定。
职工的正当福利,是职工的劳动所得,也是单位温暖的体现。对此光有原则性、意向上的鼓励不够,更需要一些具象化、可遵循的操作标准。比如繁简有度的文体活动、分寸得当的生日礼物等等,都是可资借鉴的载体。中办、国办此次发布的通知,为维护职工正常福利开了一个好头。
划出清晰边界,让反腐的归反腐,福利的归福利,乃众望所归。反腐没有完成时,权力的滥用必须管好管住,但要避免“误伤”,确保指哪打哪,就必须把“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思想贯彻到底。让单位走出草木皆兵式的紧张状态,该发的一分一厘都不少,不该发的一丝一毫都不多,才是真正达到了惩治腐败、保障民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