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态度差,有悖职业道德,也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已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宣贯至每一位员工)的相关规定。可以先批评教育,若仍不改正,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