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指的是B25类电信业务。
b25类信息服务业务:
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信息服务的类型按照信息组织、传递等技术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平台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等。
其中:
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是指建立信息平台,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户发布文本、图片、音视频、应用软件等信息提供平台的服务。平台提供者可根据单位或个人用户需要向用户指定的终端、电子邮箱等递送、分发文本、图片、音视频、应用软件等信息。
信息搜索查询服务是指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采取信息收集与检索、数据组织与存储、分类索引、整理排序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网页信息、文本、图片、音视频等信息检索查询服务。
信息社区平台服务是指在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上建立具有社会化特征的网络活动平台,可供注册或群聚用户同步或异步进行在线文本、图片、音视频交流的信息交互平台。
信息即时交互服务指利用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并通过运行在计算机、智能终端等的客户端软件、浏览器等,为用户提供即时发送和接收消息(包括文本、图片、音视频)、文件等信息的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包括即时通信、交互式语音服务(IVR),以及基于互联网的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含视频话音业务)。
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指利用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通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以及运行在计算机、智能终端等的客户端软件,面向用户提供终端病毒查询、删除,终端信息内容保护、加工处理以及垃圾信息拦截、免打扰等服务。
1、存储转发类业务 2、呼叫中心业务 (CALL CENTER)3、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4、信息服务业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
(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二)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三)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四)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包括:
(一)存储转发类业务
(二)呼叫中心业务 (CALL CENTER)
(三)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四)信息服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分类:
(一)存储转发类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语音信箱、X.400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等属于存储转发类业务。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业务的办理已经非常少了。
(二)呼叫中心业务。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电话网或因特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向用户提供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这类业务是办理最多的,应用行业也非常广泛。
(三)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电话网或其它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因特网。但是这类业务基本已经停批,非常不好办理了。
(四)信息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或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这类业务中有互联网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以及移动网增值业务许可证(SP许可证),其办理所需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
如何申请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周期:受理后60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 依法成立的公司,省内业务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跨地区业务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2、 具备从事业务得相应人员办公设施;
3、 最近三年没有违反电信业务的记录;
申请材料:
(一) 企业基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股东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企业法人提供执照和章程);
5、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以及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二) 技术方案材料: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
2、技术方案;
3、依法经营承诺书;
4、业务申请表;
5、公司概况;
6、网络与信息安全保证措施;
7、电信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其他未尽事项,可以继续在百度发起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