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回来的临时证明要在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办理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前款证明(信)的内容应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与购票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关于乘车的其他规定。
《铁路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在网站使用居民身份证购票且乘车站和下车站都具备居民身份证检票条件的,可凭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直接通过车站自动检票机(闸机)办理进、出站检票手续。
自动检票机(闸机)在识读居民身份证时所做的进站、出站记录分别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运送期间的起、止证明。
第二十二条旅客在所购车票乘车区间中途站出站的,自动检票机验证后予以放行。
以上内容参考 12306——铁路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