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昆明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单位变更”需要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陈述,收原件(1份);
2. 原使用登记证、原使用登记表,收原件(1份);
3. 产权证明文件,收原件(1份);
4. 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收原件(1份);
5.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收原件(1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法定工作日提交申请。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在线咨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电话咨询:6743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