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的教授副教授待遇如何?

2024-11-06 09:38:5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浙江理工大学考研资料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GoDkFLY8mrCRekQgF7r_w

 提取码: gtqd 

若资源有问题欢迎追问

回答2:

浙江理工大学对新进校人员相关待遇的规定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高层次急需人才的引进力度,提高人才引进的效益,现将新进校人员的相关待遇规定如下:
一、新进校人员的分类
今后,我校新进人员按业务水平、业绩和紧缺、急需程度分为六个类别:
(一)第一类:省级特聘教授(钱江学者);
(二)第二类:校级特聘教授;
(三)第三类:校学科带头人;
(四)第四类:校学术带头人;
(五)第五类:接收毕业生和一般调动人员;
(六)第六类:照顾安置人员(指由学校照顾安排工作的引进人才配偶等)。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认定
(一)第一类:省级特聘教授(钱江学者)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省级特聘教授(钱江学者)选拔条件进行推荐,经省政府批准享受省级特聘教授(钱江学者)待遇的人员。
(二)第二类:校级特聘教授
学术造诣高,业务能力和业绩突出,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重大影响,研究工作在该研究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符合学校校级特聘教授评选条件,经有关专家对应聘者各方面的能力、水平进行论证后,由校长办公会议认定的人才。原则上要求:博士生导师45岁以下,教授或研究员40岁以下,博士后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第三类:校学科带头人
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项。目前仍在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人才。对于人才紧缺的学科,经有关专家对应聘者各方面的能力进行论证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第四类:校学术带头人
具有正高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近两年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或被SCI、EI等检索3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二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1项的人才。对于人才紧缺的学科,经有关专家对应聘者各方面的能力进行论证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各类引进人才的认定程序
(一)拟进校人员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学院、处、部)根据拟进校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以及学校每年年初公布的本学年人才紧缺学科或专业目录,提出拟引进人员所属类别的建议;
(三)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拟进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论证,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四)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
四、对引进人才的考核要求
为了把人才引进优惠待遇与考核机制相结合,各用人部门在送交拟进人员材料时,还需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按照学校引进人员的不同类别,对拟进人才提出进校一年内和三年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达到的目标。进校报到时,将上述要求阐述在协议中。
引进人才进校满一年和三年时,由用人单位根据协议要求进行考核,并报人事处审核。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不到考核要求的人员,学校将扣发甚至取消优惠待遇。
五、新进校人员的待遇
(一)年薪制待遇
对实行年薪制的引进人才,在进校后前两年(第1-24个月)的年薪待遇标准如下:
1、省级特聘教授(钱江学者):年薪20万;
2、校级特聘教授:年薪12万;
3、校学科带头人:年薪8万;
4、校学术带头人:年薪6万。
(二)安家费(一):
在外埠调入的新进校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及刚出站博士后,可享受一定额度的安家费(一),具体标准为(以户为单位):
1、省级特聘教授、校级特聘教授:10万
2、其他新进人员:

(三)住房待遇
在住房安置政策上,作为第一至四类人才引进的人员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新进校人员在购置校外住房时,根据条件,给予安家费(二)补贴。购置学校提供房源的住房的政策另订。其他人员按在校教职工享受相关住房政策。
1、安家费(二)发放办法:

发放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相关人员在每年领取安家费(二)时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2、夫妻双方同时来校工作的人员,安家费(二)以夫妻中享受标准高的一方计算。视配偶的具体情况,给予上(下)浮动,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同时作为第一至四类人才引进的,若引进人才的配偶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的,安家费(二)上浮20%;若夫妻双方同时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的,其安家费(二)上浮30%。
(2)夫妻双方同时为博士且都符合享受安家费(二)的新进人员,安家费(二)并可上浮10%。若夫妻双方同为紧缺专业、或都具有高级职称、或一方为紧缺专业而另一方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安家费(二)可上浮20%。
(3)若一方作为第一至四类人才引进,配偶为正常调动来我校工作的,安家费(二)按引进人才的一方计算。
(4)若第三至四类引进人才配偶需要学校照顾安排工作的,安家费(二)降低20%(配偶工作货币安置的除外)。省级特聘教授(钱江学者)、校级特聘教授的配偶需要学校照顾安排工作的,安家费(二)不下调。
(5)安家费(二)需要上(下)浮动的,浮动部分在首付时予以办理。
上述人员(含夫妻双方均在我校工作的)享受安家费(二)后,今后不再享受国家、省、市行政事业单位货币化分房、住房补贴、新人(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公积金补贴及学校有关住房福利待遇政策,但仍可享受住房公积金。
六、配偶安置
引进人才属于省级特聘教授、校级特聘教授的,配偶工作可由学校负责安排;校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配偶,学校可酌情解决。其他进校人员的配偶不予解决。
七、其他
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按省(校)特聘教授、校学科带头人、校学术带头人、紧缺专业博士进校的人员,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没有正式进校工作的,其他同意进校的人员自同意进校之日起八个月内没有正式进校工作的,其进校资格和待遇均需经学校重新认定。应届毕业生须在校长办公会议同意进校后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

回答3:

不怎么样的,我是这里的学生,应用物理系的,听这里老师说当教授赚的钱还不如他在杭州买卖房子赚的多……就自己住买来,过几年卖掉那种^o^听另个实验老师聊天说起他一节课就25块……我也不知道,杭州消费的话……还算可以吧,不过要出去玩去风景区什么的,消费就比较高了呵呵~~忒贵的!自己是温州人,所以只能和温州比,其他地方不知道!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