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 (太原市)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提取 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
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 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 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 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 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 《房屋所有权证》 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
3 、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 、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
1 、《房屋所有权证》;
2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3 、提取人身份证;
4 、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2 、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
⑴ 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 《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⑵ 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 《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⑶ 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
① 《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
② 《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在偿还贷款期限内按月正常还款;
3 、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 、《借款合同》;
2 、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需提供:《核定贷款通知书》;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或其它银行),需提供:《借款借据》;
3 、最近一月的还款凭证或已还款存折;
4 、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5 、 提取人身份证;
6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注: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 《房屋所有权证》 发证日期或所购房交易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
3 、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 、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
①《房屋所有权证》 ;
②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2 、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经房地局备案,盖“太原市房地局交易所合同备案专用章”)
② 首期付款收据或不动产税务发票;
③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④ 提取人身份证;
⑤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出境定居、调离本市、外地上学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 户口迁出本市距提取之日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二)资料:
1 、出境定居,需提供:
① 户口迁出证明;
② 所在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
2 、调离本市,需提供:
① 调入单位出具的商调函;
② 调出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
3 、外地上学(考取研究生等),需提供:
① 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② 所在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受 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
注: 1 、 出国定居超过 12 个月的,出具代办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国内调动超过 12 个月的,通过银行办理汇票;
去外地上学超过 12 个月的,本人办理;或出具代办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2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二)资料:
1 、《公证书》;
(按照《继承法》关于继承的有关规定,到公证处公证后,领取《公证书》。)
2 、两千五百元以下(含两千五百元)不需要进行公证,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
3 、单位提供继承证明 原件。
4 、 继承人 需提供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5 、经办人 需提供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注: 《公证书》 需提供原件。
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 建自住住房 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 过 12 个 月;
3 、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 、村委会证明(证明上加盖所在地房地产机关或土地管理机关(乡镇级)公章);
2 、提取人配偶户籍证明;
3 、提取人自住住房的房屋产权相关证明;
4 、《结婚证》;
5 、提取人身份证;
6 、经办人 需提供 身份证 。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大修自住住房 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 过 12 个 月;
3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 、 提取人大修住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城市建设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3 、提取人身份证;
4 、经办人 需提供 身份证 。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二)资料:
1 、能够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的医院或劳动部门的证明;
2 、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人事部门的文件;
注:
1 、以上行为的发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 月;
2 、提取人身份证;
3 、经办人 需提供 身份证 。
注: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房租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达到本市房地部门规定的比例以上,超出规定比例以上的部分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3 、 提取人为房屋租赁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 、家庭工资收入证明;
2 、已经公证处公证的租赁合同;
3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4 、提取人身份证
5 、经办人 需提供 身份证 。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非本市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二)资料:
1 、原籍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 、 提取人身份证;
4 、 经办人 需提供 身份证 。
注: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拆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回迁通知书》 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 过 12 个 月;
3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 、《拆迁协议》;
2 、《拆迁证》;
3 、《回迁通知书》;
4 、交费收据;
5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6 、提取人身份证;
7 、经办人 需提供 身份证 。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离休、退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 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已到法定离休、退休年龄。
(二)资料:
1 、《离休证》、《退休证》 或市(县)以上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 ;
2 、提取人身份证。
3 、单位出具 提取证明;
4 、 经办人 需提供 身份证 。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工作流程:
持以上资料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太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太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花名表》,职工所在单位盖章后,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流程图:收件 → 初审 → 中心复审批准 → 开户银行
以上所有提取公积金的事项,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三天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那里的楼盘 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2、房屋建审资料: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