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出沙漠时有1000根萝卜,
那么在出沙漠之前一定不只1000根,
那么至少要驮两次才会出沙漠,
那样从出发地到沙漠边缘都会有往返的里程,
那所走的路程将大于3000公里,
故最后能卖出萝卜的数量一定是小于1000根的。
那么在走到某一个位置的时候萝卜的总数会恰好是1000根。
因为驴每次最多驮1000,
那么为了最大的利用驴,
第一次卸下的地点应该是使萝卜的数量为2000的地点。
因为一开始有3000萝卜,驴必须要驮三次,设驴走X公里第一次卸下萝卜则:
5X=1000(吃萝卜的数量,也等于所行走的公里数)
X=200,
也就是说第一次只走200公里
验算:驴驮1000根走200公里时剩800根,卸下600根,返回出发地前两次就囤积了1200根,第三次不用返回则剩800根,则总共是2000根萝卜了。
第二次驴只需要驮两次,设驴走Y公里第二次卸下萝卜则:
3Y=1000,
Y=333.3
验算:驴驮1000根走333.3公里时剩667根,卸下334根,返回第一次卸萝卜地点
第二次在途中会吃掉334根萝卜,到第二次卸萝卜地点是加上卸下的334根,
刚好是1000根。
而此时总共走了:200 333.3=533.3公里,
而剩下的466.7公里只需要吃466根萝卜
所以可以卖萝卜的数量就是
1000-466=534.
驴饿死了也卖不出胡萝卜。
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