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被家暴怎么起诉离婚

2024-11-15 09: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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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女方遭遇家暴起诉离婚的步骤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



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回答2:

先固定有家庭暴力的证据,之后提起离婚诉讼。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为由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此外,遭受家庭暴力,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精神损害主要是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医学鉴定结果等因素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回答3:

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一、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